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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教育局印发《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记分标准》(摘录)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7-12 16:48:37   浏览次数:


信 阳 市 教 育 局
印发《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记分标准》
(摘录)的通知
 
浉河区教体局、平桥区教体局、平桥区职教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局属各单位,局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现将《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记分标准》(摘录)印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创建工作中对标完善,并在以下几个方面抓紧整改。
一、学校创建氛围营造
(一)学校大门口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和“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参考标语”。
(二)进校门两侧或校园目视距离(100米)以内设置:
1.条文规范类:(1)教师师德行为规范;(2)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3)中(小)学生守则;(以上内容要用固定栏目分栏展示)(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
2.德育活动类:(5)文明校园创建;(6)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我们的节日”,中华经典诵读,戏曲、书法、传统体育进校园等);(7)“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劳动美社会实践、“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8)学习和争做“新时代好少年”活动;(9)师德师风建设。
3.公益广告类:(10)校园内刊播展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思想;(11)“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节俭养德”、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遵德守礼”提示等方面的公益广告。(注:第11项内容可根据校园面积酌情设置)
(三)教室黑板上方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
二、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
一要有固定阵地设施,在所在楼宇、楼层挂牌,每个功能室有明确标识、配备沙盘、宣泄设施、心理舒缓设施;二要突出未成年人特色,区别于医院心理治疗和成人心理咨询,在氛围营造、设施配备等方面均能有效服务于未成年人这个对象;三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隐私,可以留存活动记录,但不要公开为学生建档建卡,以免对学生造成身心伤害。
三、乡村学校少年宫
一是有满足学生需求的德育、艺术、体育、科技、实践等类别的室内或室外活动场所,室内活动场地不低于100平方米,活动室门口配有活动室名称牌、辅导老师简介、活动时间安排,美观、得当、醒目;二是配备有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所需德育类、艺术类、体育类、科普制作类等设施器材,设备齐全,方便实用,布局合理,符合当地实际,并做到及时更新;三是校园环境整洁有序,少年宫及活动室内外场所窗明几净、清洁卫生,各类设备、器材、物品摆放有序、规范整齐;四是功能定位正确,坚持公益性和普及性等原则,不开设收费盈利性项目,不成为应试教育第二课堂;五是科学设置德育、艺术、体育、科普等课程,广泛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每周活动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长,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教师及志愿者作为少年宫辅导员队伍,能保证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六是在走廊、活动室内展示活动开展情况,档案资料“一室一档”;七是属于全国或省彩票公益金的资助项目,须在少年宫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字样的乡村学校少年宫标识牌。
 
附件: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记分标准(摘录)。
 
 
 
2018年8月23日
 
  信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印发
 
附件
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记分标准(摘录)
 
以下标准,在督查中凡不达标的,每条记1分。记分按每分200元计算罚款,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扣相关责任单位经费。
一、中小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
1.创建工作氛围浓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和校园文化,校园内外“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氛围浓,大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校园内、教室黑板上方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设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俭养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方面的公益广告;
2.校门入口位置展示学生守则、师德规范;
3.布局合理,校园环境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无卫生死角;
4.设有无障碍设施,设施完好,建筑物、构筑物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5.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校园周边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6.设有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活动;
7.成立家长学校,家长学校活动正常;
8.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
9.学校普遍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等实践活动;
10.学校与所在社区共同建设志愿者队伍,每日开展志愿者护学活动;
11.乡村学校少年宫(城市学校少年宫)承办学校积极强化少年宫建设工作,乡村学校少年宫(城市学校少年宫)标识齐全,制度上墙,氛围浓厚,活动规范;
12.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
13.宿舍整洁卫生、生活垃圾容器密闭,日产日清;
14.厕所为水冲式,蹲位充足,内外整洁;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15.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学校,可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
二、机关单位
1.责任单位要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创文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合理,责任到分管领导和责任人;
2.按照《信阳市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方案》(信创文〔2018〕1号)和《信阳市2018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信创文〔2018〕2号)要求,根据涉及的内容,结合单位承担的任务开展工作,及时制定规范文件、认真撰写说明报告、留存开展创建活动的影像资料和相关数据,及时提交市创建办档案资料室;
3.责任单位按照《关于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实行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包片联系办事处和乡镇的通知》(信创文〔2018〕4号)和《关于认真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社区建设的通知》(信创文〔2017〕18号)工作要求和涉及的任务制定方案,有专人负责,积极开展工作;
4.有浓厚的创建氛围。设立精神文明建设专栏,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设立善行义举榜,每季度公布一次单位的好人事迹。运用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通稿及省、市文明办制发的创文宣传口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30%;
5.有优质服务承诺或办事指南,并在明显位置公示;
6.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7.办公环境(包括公厕)整洁,楼道无乱堆乱放;
8.院内环境优美整洁,机动车划线停放(顺向同向),无乱停乱放,门前三包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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