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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行为处分细则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7-12 17:28:54   浏览次数:


 学生违纪行为处分细则
一、学生不努力学习、不完成学生任务的,给予以下处分:
1、学生上课或自习睡觉、看小说、传纸条、做小动作或接打电话,故意起哄。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一学期旷课达20节者(上课、早晚自习、升旗、学校集合、班级活动等未经请假批准而缺席的均以旷课论处;迟到、早退、旷操两次记为一节旷课)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一学期旷课达30节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一学期旷课过40节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二、破坏学校正常秩序,给予以下处分:
1、撕毁或涂改学校通告、布告、通知等,妨碍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
2、在学生中传播不健康言行、书籍、视频,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
3、乱刻乱画、乱倒污水、垃圾、剩菜剩饭,在墙上留脚印。破坏公共卫生,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
4、在教学楼、宿舍、集体等公共场合踢球、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经教育批评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在校园燃放鞭炮,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
三、学生有不尊重老师或学校职工等违纪行为,给予以下处分:
1、顶撞、威吓、辱骂、围攻或殴打老师、学校职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利用各种不正常手段,诋毁老师或学校职工声誉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四、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恃强凌弱者,给予以下处分:
1、虽未动手打人,但背后操纵、挑唆造成打架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下处分。
2、动手打人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致他人轻伤或有严重影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致人重任或影响恶劣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3、勾结校外人员到校园打架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在校外打架,严重败坏学校声誉者,给予留校察看发上处分。
4、采用暴力手段敲诈勒索、恃强凌弱、威胁师生人身安全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五、其他
1、有佩戴首饰、穿奇装异服、男生蓄长发、男女染黄发等明显与中学生身份不符的穿戴、举止、言行,经严肃批评,限期整改无效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抽烟喝酒者,发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两次或两次以上,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进营业性三室一厅(电子游戏室、电脑网吧室、录像室、歌舞厅)上网、打游戏、看不健康录像、歌舞的,初次发现给予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或二次以上者给予警告乃至记大过处分,特别严重的给勒令退学处分。
4、不服从门卫管理、无理取闹、强行通告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威胁、围攻或殴打管理人员、老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藉处分。
5、翻越围墙、护栏、楼房外出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私用电热器、乱拉电线,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经教育不改造成后果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7、未经批准,擅自离校出走者,视情节轻重和出走时间长短,给予警告直至勒令开除学籍处分。
8、学生在餐厅就餐不排队、拥挤、哄闹、不劝阻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9、故意践踏草地、攀折花木、在墙壁上乱写乱画、破坏学校或他人财产设施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造成后果的加重处分。
10、不注重个人修养、不尊重社会公德或品德败坏者、有盗窃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甚至勒令退学处分;盗窃财物归还原主;有参与赌博、封建迷信、邪教活动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甚至勒令退学处分。
11、在处理男女同学关系中,不正常交往、不讲道德经教育不改,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影响恶劣或后果严重的给予记过甚至勒令退学处分。
12、威胁、利诱同自己谈恋爱者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未及的违纪行为需要给予处分的,根据具体情节,参照本细则类似条款给予处分。
对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予留校察看处分,如需要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毕业时做结业处理。
 
 
河南宋基信阳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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